乔乐学校保安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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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乐学校保安考核办法(试行)
按照学校工作要求,为规范管理,照章办事,提高工作质量,结合校园保安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及请假
1、迟到十五分钟以内,每次扣5元;一小时以上视为旷工半天,扣20元。
2、脱岗一次(检查中不在岗视为脱岗),作旷工处理,扣30元,连续二次以上脱岗作辞退处理。
3、旷工一天者扣50元,两天以上旷工者作辞退处理。
4、病假、事假需经学校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好工作;未请假且未安排好工作的以旷工处理。
5、值班期间,因巡查或其他正当事项离开值班地点的,需告知其他保安事由(门卫室必须保证有保安在岗),且电话保持畅通。电话不通的,15分钟内不能返回值班地点的,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脱岗,扣30元。
(二)日常工作
1、上岗后,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每次扣10元。
2、门卫室保安必须对进入校园社会车辆、人员进行登记,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放进校园内,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执行通报制度,不通报或不登记致使校外人员进入校内,每次扣20元 ,如造成严重后果,值班门卫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在工作中对驶入校内车辆乱停、乱放(含大门两侧摆摊设点)不制止或不指定停放地点,造成乱停乱放,每次扣10元。
4、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场所清洁卫生,并认真保持,未落实者每次扣5元。
5、保安人员在非上放学高峰时段,应该随时关闭通道门。未及时关闭的,发现一次扣5元。
6、保安人员必须装备整齐,戴帽子、扎腰带,携带警棍。每次扣5元。
7、凡是在校学生一律凭班主任教师签字的请假条(走读生凭出入牌)进出校门,保安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上课期间,学生从校门不假外出,在校外发生安全事故由保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发生事故经查实发现一次扣款50元。
8、因工作突出,受上级部门表扬(含口头表扬),每次奖励100元,以此类推。责任心强,见义勇为,为学校安全工作作出重大贡献,挽回学校重大经济损失及师生生命安全每次奖励200元。
有下列情形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并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1.遇到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2.见利忘义,监守自盗,以权谋私,严重破坏学校形象者。
3.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配合学校工作,不执行学校规章制度,且屡教不改者。
4.工作不能得到学校认可者。
以上条款,解释权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乔乐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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