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乐中学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点击数:5763
乔乐中学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培养学生热爱集体、爱护公物、讲文明的良好行为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保持教室的整洁优美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切实加强学校的财产管理,特制定条例如下:
二、要求:
1. 人人有责,保管班级财产(指课桌、黑板、讲台、门窗、玻璃、锁、班牌、电扇、日光灯、开关、插座等)。
2. 学生每人一桌一凳实行个人包干编好号码,调换座位、课桌、课凳随人走(班主任做好登记和督促工作),不在课桌、课凳上乱涂、写、刻划,如属质量问题,及时与总务处联系,如故意损坏,则按原价赔偿(课桌100元、凳子20元、乱涂乱画者5元)。
3. 保持教室门、窗的清洁、完好,铝合金窗(或塑钢窗)平推平拉,严禁反方向推拉而损坏,室内地砖严禁敲打,课桌椅移动小心轻放,做到文明使用。
4. 节约用电,不开无人灯、电扇、空调(升旗、早操、实验课、体育课、音乐美术课等),养成良好的节电习惯。
5. 教室内所有电教设备(班班通)必须要有专人管理,各班必需有专人检查督促此项工作。如有故意损坏者、赔偿500元,确保正常教学使用。
6. 班级财产管理由班主任落实到学生专人负责,如需修配或更换,必须由班主任填写统一单子,注明原因并签字后方可到总务处办理,经总务处审视损坏情况进行统计。
8. 班级财产管理将作为对班主任工作考核依据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之一。
并与班主任财产管理50元挂钩。
三、检查:
1. 班级财产由总务处负责配备好,由班主任验收签字即日起执行本制度。
2. 班级财产管理原则上期限为一学期,总务处派专人定期抽查,学期结束进行统一检查评比,并将评分结果送报政教处处。
3. 每周五由各年级财产检查组(由各班劳动委员组成),对各班进行班级财产的记录,周一反馈总务处及时处理。
四、财产的修配与评分:
1. 班级财产在使用过程中属正常损坏,应及时报总务处,如经检查未上报则扣1-2分/次。
2. 属管理不善,人为造成的损坏,要及时报总务处进行修配并扣1分/次,如经检查未上报则扣2-3分/次。
3. 对故意损坏财产者,按原价赔偿并扣除班级2分/次,如经检查未上报者,则扣3-4分/次。
乔乐中学总务处
上页1下页 |
![]() |